無罪的罪人|「冤案」可能離我們的生活中很近

「無罪推定原則」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,但現行生活中每一個案子的判決都是採「無罪推定原則」嗎?這本「無罪的罪人」是由自由撰稿的作家陳昭如所撰寫的,她盡可能以第三人的角色,抽絲剝繭2008年校園女童性侵案,因智障八歲女童不經意的一句「爸爸你不會把你的鳥鳥給小狗吃?」讓特教老師許倍銘捲入這場風波,被指控為狼師。

這本書也反應教育體制上存在教師性別的差異對待、員警詢問方式的瑕疵、法官是否有明察秋毫筆錄、譯文、錄音檔的內容差異,每一個細節可說是牽一髮而動全身,一不謹慎,冤案悲劇就油然而生,這樣的劇情確實早已存在你我生活中。

無罪的罪人作者:陳昭如
出版:2019

「爸爸你不會把你的鳥鳥給小狗吃?」

某天,回程的路上,八歲智障女童款巧巧看到了小狗跑到爸爸坐著的駕駛座下方,牠把頭親膩地枕在爸爸胯下,巧巧突然脫口而出「爸爸你不會把你的鳥鳥給小狗吃?」

巧巧的媽媽嚇壞了,為什麼她會說出男性的生殖器官?她連忙重複問巧巧剛說了什麼、是誰教的,情急之下,口氣也變得嚴厲。

當大人的問話越心急時,小孩的反應也跟著緊張,巧巧後來緩緩得說:「他嘛按呢把小鳥ㄉㄨ盡我的嘴巴裡。」

媽:是誰把小鳥ㄉㄨ進你的嘴巴?

媽:是老師?還是小朋友?

巧:像爸爸一樣的人

「像爸爸一樣的人」對媽媽來說肯定就是學校男老師了。

媽媽將事件告訴班導(L老師),請他留意巧巧的狀況。隔天L老師告訴媽媽她親自問過巧巧,還拿畢業紀念冊給她指認,巧巧從全體老師的合照中指出許倍銘老師,犯人應該就是他了。

學校依性別教育平等法的規定,通報警察局、性侵害防治中心,整起案件進入司法程序,相關單位也鎖定了許倍銘老師進行調查。

無罪的罪人
圖片來源:unsplash

充滿瑕疵的司法詢訊問過程

「那天星期二下午上第二節課時在教室,老師脫掉他自己的褲子到膝蓋,他站著,我坐在小板凳上,他把他的小鳥放到我的嘴巴裡(被害人使用偵訊娃哇示範),我的嘴巴有打開。在他把小鳥放到我的嘴巴前,他有拿他的毛巾綁住我的眼睛(被害人用毛巾示範綁偵訊娃娃,被害人不能確定毛巾的樣式及顏色)。」

從筆錄來看,巧巧的回答簡潔有力,但與譯文內容,卻有明顯差異:

員警:好,那老師怎麼脫褲子的?
社工:脫到哪裡?是全部脫掉?還是只有脫一半?巧巧:脫到這樣子(手比到膝蓋)
社工:脫到這樣子。
員警:脫到這樣子,脫到膝蓋邊,然後呢?然後做了什麼動作?
巧巧:然後他就站著
社工:然後呢?你坐在哪裡?你是用站著還是坐著?巧巧:坐著
員警/社工:你坐在哪裡?坐在小凳子上嗎?
巧巧:(拍沙發)
-
員警:老師把小鳥放到你嘴巴裡喔?
巧巧:對
員警:那你有沒有說不要?
巧巧:沒有
員警:沒有喔,那他放到你嘴巴還有沒有什麼其他的動作?
巧巧:沒有
員警:身體有沒有一直動?
巧巧:沒有
員警:沒有喔,那你有吃他的小鳥嗎?
巧巧:(搖頭)沒有
社工:有沒有吃到?員警:有沒有吃到?巧巧:(搖頭)
社工:有沒有吃到?巧巧:(沒反應)
員警:那你嘴巴有沒有張開?
巧巧:沒有
員警:沒有?那他怎麼放進去的?
媽媽:你不要一直玩(收走偵訊娃娃)員警:先回答阿姨的問題,待會再給你。許倍銘老師有沒有把小鳥放到你的嘴巴?
巧巧:有
-
社工:他還有沒有做其他事?(拿走偵訊娃娃)
媽媽:想看看,有沒有什麼沒有跟阿姨說的?
社工:他有沒有把你的眼睛遮起來?
巧巧:對
社工:他用什麼把你的眼睛遮起來?
巧巧:抹布
員警:用抹布喔,用髒髒的抹布嗎?擦過哪裡?
巧巧:擦過臉
員警:是毛巾還是抹布?
巧巧:毛巾
員警:毛巾是什麼顏色的?
巧巧:不知道
員警:是紅色還是白色?
巧巧:白色
(引述書中內容)

光是看文字,就覺得這種問話方式充滿瑕疵,用是非題、選擇題,回答的若不是大人想聽到的,就威脅。

這對一般正常的孩子都會帶來壓力,何況是面對八歲智障女童。

無罪的罪人
圖片來源:unsplash

小孩,可能為了討好大人說出「大人想聽得話」

孩子的學習過程,除了模仿,還可能會察言觀色,觀察大人說話的語調、情緒。生活周遭,多少應該都曾聽過某個長輩開玩笑說「這個小孩的眼色很好」,言下之意他口中的孩子可能做了什麼討好大人的行為。

換到巧巧身上,社工、警員、媽媽怎麼問,都問不出他們想聽到的答案時,媽媽用半威脅的方式說「你不要一直玩(收走偵訊娃娃)你先回答阿姨的問題,待會再給你玩。」這樣的動作,對一個八歲小孩來說,會帶來緊張的情緒,他可能會想「我是不是做了大人不喜歡的事情」,更何況是一位八歲智障的小孩呢?試想對小孩的心理層面的壓力有多大。

作者在書中也提及類似許倍銘在國外的案例,一樣是校園性侵案,詳情就請大家參閱書本。故事的結論是做偽證的孩子長大成人後,公開承認「當時父母、社會及國際兒童診所給他的壓力太大了,讓他不得不說謊。

一個誤判、一個謊言,最終都無法彌補對一位無辜之人所失去的時間……

白玫瑰運動,恐龍法官?

白玫瑰運動

二○一○年八月十五日,《蘋果日報》獨家頭版新聞指出南部某六歲女童遭林姓男子性侵,高雄地院以林男「未違反女童意願」,判刑三年二個月。婦女團體及醫學專家咸認為,「法院這麼認定,不就等於宣告小女孩同意和陌生大人發生性行為,怎麼可能?」「六歲女童對性瞭解有限,對於不懂的事,即使沒拒絕,法官也不該認定她同意,如此判刑是離譜了!」至於民眾的反應,則是:「女童年紀那麼小,嚇都嚇呆了,怎麼反抗!」「發生在大人身上都會不知所措,何況是女童,怎可要求要反抗!」「法官真是沒有常識,亂搞!六歲女童根本沒有反抗能力,發生這種事怕都怕死了,怎麼反抗啊!」

法官都這麼不通情理、不食人間煙火嗎?

作者陳昭如在關鍵評論有一篇完整的報導,其中最大的關鍵是「新聞媒體解讀的方式」跟「立法不當,讓法官量刑不當」,詳情就請大家撥出時間閱讀。

許老師的案子可能也受到白玫瑰運動影響,沒有法官想在校園性侵案被貼上「恐龍法官」。

無罪的罪人
圖片來源:unsplash

讀後省思考

這類型的書籍,也許上不了排行榜,但它卻值得每個人閱讀。

故事的情節離我們生活其實很近,就像是你看過平凡的老師,也聽過特教老師會評測特教生的狀況,但一句特生的話,讓這位平凡的老師貼上性侵犯的標籤……

一場校園性侵案,竟然有這麼多不合乎常理的細節,看似受害學生是最大的弱勢,媒體、法官是最大的幫手,但事實真的如此嗎?

我們能做什麼?也許做不了太多,但是可以練習不要只接收單一資訊,多多方思考,不要讓任何人輕易影響自己的判斷。

當然,還有透過親自閱讀,跟家人、朋友分享你的讀後心得,也都是可以幫助自己、別人更理性看待問題。

無罪的罪人作者:陳昭如
出版:20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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